| 單位通知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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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產品介紹 ??單位通知存款是指存款單位在存入款項時不約定存期,支取時需提前通知本行,約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額方能支取的存款。按存款單位提前通知的期限長短劃分為一天通知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兩個品種。 ??(2)服務對象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符合開立人民幣存款賬戶條件的企業、事業、機關、部隊和社會團體等單位。 ??(3)申請條件 ??單位通知存款的最低起存金額為50萬元,最低支取金額為10萬元; ??需一次性存入,可以一次或分次支取。 ??(4)利率模式 ??單位通知存款利率模式包括:我行掛牌公告的人民幣單位通知存款利率(簡稱:我行掛牌利率)、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單位通知存款基準利率(簡稱:人行基準利率)加減基點??蛻暨x擇其中之一執行。 ??(5)利率調整條款 ??業務存續期內,若利率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調整,或中國人民銀行存款基準利率、存款自律約定、我行存款利率政策等發生調整,導致約定的利率水平超出允許范圍,我行有權單方調整單位通知存款執行利率至最新允許范圍的上限以內,并及時通知客戶存款利率調整情況。通知可通過電話、短信或發送電子郵件方式或官方網站或營業網點或雙方約定的其他方式、地點進行。 ??我行存款利率政策調整,是指我行為滿足國家宏觀調控目標要求或落實存款利率市場化調整機制要求等,對本行可執行的利率政策進行的具有主動性、自律性、普遍性的調整。 ??客戶有權申請終止單位通知存款業務,按我行相關規定辦理終止手續;若客戶選擇繼續執行單位通知存款業務,則自相應調整生效當日起,按調整后的利率水平執行。 ??(6)利率調整規則 ??采用我行掛牌利率的單位通知存款,存續期間如遇利率調整,跟隨我行掛牌利率進行相應調整。 ??采用“人行基準利率±基點”的形式定價的單位通知存款:存續期間如遇人行基準利率調整,在不超利率政策上限的情況下隨人行基準利率的變動進行相應調整;如超利率政策上限或遇利率政策上限降低,調整加減的基點以符合最新利率政策上限;如先遇利率政策上限調整導致加減的基點與原始合同不一致,后遇人行基準利率調整的,在不超利率政策上限的情況下只隨人行基準利率的變動進行相應調整,不再追溯調整加減的基點;如遇利率政策上限提高,不對利率進行調整,客戶如有需求可與我行協商按最新利率政策重新辦理業務;中國人民銀行或自律機制有其他要求的,遵照其要求執行。 ??(7)產品特點 ??流動性強:適用于財務管理規范的企業,只要選擇了該存款品種,支取時提前一天或七天通知銀行,約定支取日期和支取金額,便可按單位客戶的財務計劃安排使用資金; ??收益較高:利率水平高于活期存款,在不妨礙單位客戶使用資金的情況下,可獲得穩定且較高的利息收益。 |